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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5-2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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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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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泸县东部片区沿江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期)(项目名称)已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泸县发改行审 [2024]13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泸县发改行审 [2024]13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泸县东部片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园区架空公共管廊(总长约4467m,其中主线管廊位于临港大道三段,长约2198.9m,为四层管廊;支线管廊位于回龙路、桷溪路、兴源路,长约2196.1m,为二、三层管廊,用户管廊72m。)新建园区排水管道,包括污水等市政管线,管径DN100~DN200,总长12816m。    

2.3 建设工期:365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预算编制、工程实施、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资料整理归档等。    

2.5 投资概算:8272.897692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施工单位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3)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总投资或建安费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承参加的,由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正在施工)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5)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9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网址:https://www.lzsggzy.com),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18 09:3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泸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四川省泸州市泸县绿园路 127 号

邮    编:646100

  人:杨先生

电    话:0830-8189293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中兴上街 199 号

邮    编:610213

  人:袁宇

电    话:18615777009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工业园支行

账    号:128908413010401

                               2025年05月28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